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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
*武汉大学法学博士
*全国优秀律师、国家一级律师、广州十佳律师
*第十二、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
*中纪委监察部第五届特邀监察员
*第十、十一届广东省人大代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监督员
*广东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发起人、会长
*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发起人、副会长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
*广州仲裁委员会、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朱列玉,汉族,1966年11月出生,安徽合肥人,法学博士、第十二、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广州市十佳律师、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1988年参加工作,曾任法官多年,后长期从事律师工作。广东省知识界人士联谊会会长,广东省第十、十一届人大代表,任职期间积极参政议政,敢言勇谏,被誉为“明星代表”、“议案大王”。
教育背景:华东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武汉大学民商法博士
社会职务:朱列玉律师系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察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委监察部特邀监察员、第十、十一届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咨询委员会委员。广州仲裁委员会、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政风行风评议团副团长、广东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监督员、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廉政监督员、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专家、第16届广州亚运会监督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廉政监督员、广东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发起人会长、广东省价格协会副会长、广州市青年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中介产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发起人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生导师,广东省青年成长导师、广东省实验中学法制副校长。
专业方向:房地产与建设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公司重组与上市
业务经验:朱列玉律师系全国优秀律师、广州市十佳律师,有长期丰富的律师业务经验,擅长于房地产、合同、金融和公司领域的律师业务,是全国知名的房地产法律专家之一。
朱列玉律师办理过的典型案件包括:广东某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某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标的8.6亿元)、深圳市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合作建房纠纷案(标的1.3亿元)、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诉某市高速公路公司投资合同纠纷案(标的1.4亿元)、香港上海汇丰银行集团属下某公司某广场机电工程纠纷一案(涉案标的1.9亿元)、某橡胶轮胎有限公司被诉担保合同纠纷案(标的1.3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与广东某企业融资纠纷案、中国建设银行广东分行、某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与广东某房地产管理公司借贷融资纠纷案等等。朱列玉律师办理过全国首例缔约过失责任案和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十大消费奇案之一的安富花园房产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此外,朱列玉律师还参与办理广国投破产案件、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项目,办理某集团有限公司境外上市项目,是广州为数不多的办理境外上市的律师之一。
其先后担任碧桂园房地产集团公司、广州白云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黄埔造船厂等数十家大型、特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理论研究:朱列玉律师在理论研究方面有深厚的功底,曾参与《国际法律大辞典》的编写,主写国际投资法篇。朱列玉律师撰写的博士论文《中国土地征收中的利益平衡问题研究》,获得优秀博士论文称号。朱列玉律师还发表论文二十多篇,不少在核心期刊中发表;其中《多层传销及其法律监控》获科技论文大赛二等奖,《浅析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获广东省法学会论文二等奖,《我国土地征收中的利益失衡与补正》在《求索》上发表,《名人姓名权的法律保护》在《法学评论》上发表,《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法律问题》在《法学》上发表,《中国在欧共体反倾销案件中的诉讼与代理》在《广东对外经贸》杂志发表后被广东律师杂志等多家刊物转载。
其他荣誉:
第四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广东省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第16届广州亚运会杰出贡献奖
广东省律师行业参政议政杰出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