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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0-05-14 00:00:00
作者: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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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本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但近年来,家长到校园维权、冲击、捣乱等事件时有发生。为了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部分学校选择赔钱以息事宁人。一些学校有理不敢讲,有法不敢依,为了息事宁人,寄希望于花钱买平安。但这样做反而会助长校闹的不良风气,留下更多后患。
校闹行为影响教师正常履行教育职责,使老师不敢实施必要惩戒,让老师无法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同时,校闹行为严重地影响了校园氛围,让学生无法在舒适、安宁的环境下学习。校闹家属为了让自己的诉求引起关注,往往通过拉横幅、摆花圈、喇叭广播、堵塞校园、冲击教室、围堵老师与学校负责人等方式主张自己的诉求。不论其主张合法与否,上述行为本身有悖于法。
学校因为校闹行为承担了不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压力,考虑到安全风险而 “因噎废食”,极不利于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校闹行为严重破坏法治底线,也不利于学生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的养成。保证教师的基本权益,需要全社会努力,更需要用法律的手段依法惩治校闹。
校闹行为破坏社会主义法治。不管是什么样的类型,也不管是什么样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其本质是一种违法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全社会要担负起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责任。”父母应当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学校也不是“无限责任公司”,如果给学校过多义务和苛责,出事后把一切责任都推给学校,长此以往,必将影响正常教学开展,导致优秀师资流失,最终受害最深的依旧是我们的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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